黑档办发(2013)12号
各市地档案局,绥芬河市、抚远县档案局,省农垦总局、省森工总局、哈尔滨铁路局,省(中)直各单位、在哈大专院校档案部门、黑龙江大学信息管理学院:
近日,省档案局将开展2013年全省档案科技项目立项工作。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选题范围
要紧紧围绕我省档案事业加快建设和创新发展面临的任务,关注实践需要,探索实际问题,破解工作难题,开展前瞻性、创新性、实用性的档案科技研究,充分发挥科技对档案工作的引领和支撑作用。各单位要根据《黑龙江省档案局科技项目2013年立项选题指南》的要求(附件1),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。
二、立项要求
1.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和工作条件,确保项目严格按计划实施。为集中精力,确保重点,使项目研究按期完成,一般1人不宜同时承担多项课题研究。在研项目逾期未完成的,课题负责人不宜申报新的课题。
2.课题立项不仅要结合档案工作实际,还要充分关注档案工作中的基础性、普遍性问题,使研究成果具有广泛适用性和较高推广应用价值。
3.课题立项要注重项目内容的独创性、新颖性,避免千篇一律、老生常谈,防止重复立项、重复研究。
4.所申报科技项目不在《黑龙江省档案局科技项目2013年立项选题指南》范围内,但确有研究价值的课题,可作选择性申报。
三、结题要求
1.软科学研究项目,结题时须有4篇论文以上的研究成果,其中至少2篇须在省级以上档案专业刊物发表。
2.新产品、新材料、新软件等类型科技项目,成果应出具生产许可证、企业标准及符合有关法规、标准规定的测试报告等材料。
3.标准化研究项目,成果须经市(地)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采用。
4.科技著作项目的理论观点要有所创新,且叙述准确明了,出版过程和图书成品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良好品要求。
5.立项课题原则上要求在2014年底前完成。
四、申报手续和时间
申报单位或个人应填写纸质《黑龙江省档案局科技项目计划任务书》(可在黑龙江档案信息网公众互助──下载中心进行下载,http://www.hljda.gov.cn)一式3份,同时提交电子版,于2013年6月30日前报送省档案局教育宣传法制处。
联 系 人:田明
联系电话:0451-877018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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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黑龙江省档案局科技项目2013年立项选题指南.doc
黑龙江省档案局办公室
2013年4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