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哈尔滨理工大学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实施方案(试行)》(党发〔2015〕34号),参考《黑龙江省档案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》,广泛征求大家建议,结合档案馆实际情况,主要从任职时间、工作业绩及工作表现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岗位类别
档案专业技术岗位为其他专业技术岗位。其他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,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岗位。
二、岗位等级
档案专业技术岗位分为高级岗位、中级岗位、初级岗位三个级别,共设置10个岗位等级。四级为正高级,五至七级为副高级岗位。中级岗位包括3个等级,即八至十级。初级岗位包括3个等级,即十一至十三级,其中十三级为员级岗位。
三、岗位聘用条件
第一条 基本任职条件
(一)爱国守法,忠诚人民教育事业,坚持育人为本,立德树人,不从事影响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。
(二)模范遵守社会公德,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自尊自律,清廉从教,自觉抵制有损职业声誉的行为,爱岗敬业。
(三)弘扬科学精神,团结合作,协同创新,坚决抵制学术失范和学术不端行为。
(四)熟练掌握档案专业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,熟悉档案管理系统的使用,掌握计算机和其他办公设备操作的基本技能。
(五)身体健康,能坚持正常档案馆工作。
第二条 需通过国家组织的档案资格考试并取得任职资格。
第三条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工作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,以聘期考核为主。
年度考核。按照档案馆相应岗位的职责进行年度考核,考核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、职业道德、工作态度、履行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的执行情况,重点是工作业绩。
第四条档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实行师德师风“一票否决”制度。
档案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出现违反《哈尔滨理工大学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规定》的行为时,本聘期及下一聘期低聘一级岗位等级且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;情节特别严重、影响恶劣的,予以转岗或解聘。
四、档案专业技术岗位的业绩成果条件
(一)五级岗位聘用条件
具备1.1或1.2必备条件之一,且符合1.3、1.4、1.5、1.6其中条件之一者,可聘为五级专业技术岗位:
1.1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6年,任职期间,公开发表专业论文1篇;或参加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;或获得司局级及以上科研成果三等奖1项;或出版专著或编著1部。
1.2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,任职期间,公开发表专业论文2篇;或参加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2项;或获得司局级及以上科研成果三等奖2项;或出版专著或编著2部。
1.3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,任职期间,获校级及以上先进1次。
1.4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,任职期间,通过调查研究,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难题,完成高质量的专项研究报告,并被采用的。
1.5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,任职期间,参加编研项目1项,且成果被采用的。
1.6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,任职期间,聘期考核为优秀的。
(二)六级岗位聘用条件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聘为六级专业技术岗位:
2.1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,任职期间,在期刊上公开发表专业论文1篇;或参加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;或获得司局级及以上科研成果三等奖1项。
2.2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,任职期间, 获校级及以上先进1次。
2.3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,聘期考核为优秀的。
(三)七级岗位聘用条件
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,且任职期间,聘期考核为合格。
(四)八级岗位聘用条件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聘为八级专业技术岗位:
3.1 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6年,任职期间,在期刊上公开发表专业论文1篇;或参加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;或获得司局级及以上科研成果三等奖1项。
3.2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6年,聘期考核为优秀的。
3.3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及以上,任职期间,在期刊上公开发表专业论文2篇;或参加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2项;或获得司局级及以上科研成果三等奖2项。
3.4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6年,任职期间,通过调查研究,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难题,完成高质量的专项研究报告,并被采用的。
3.5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6年,任职期间,参加编研项目1项,且成果被采用的。
3.6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6年,任职期间,获校级及以上先进1次。
(五)九级岗位聘用条件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聘为九级专业技术岗位:
4.1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及以上,任职期间,在期刊上公开发表专业论文1篇;或参加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;或获得司局级及以上科研成果三等奖1项。
4.2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及以上,任职期间,获校级及以上先进1次。
4.3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及以上,聘期考核优秀的。
(六)十级岗位聘用条件
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,且任职期间,聘期考核为合格。
(七)十一级岗位聘用条件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聘为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:
5.1 任初级职务1年以上,任职期间,在期刊上公开发表专业论文1篇。
5.2任初级职务1年以上,任职期间,获校级及以上先进1次。
(八)十二级岗位聘用条件
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,且任职期间,聘期考核为合格。
(九)十三级岗位聘用条件
不具备其他级别岗位聘用条件的,聘任该级别岗位。
五、关于业绩成果的说明
第一、聘用条件中,论文为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、科研项目为已结题项目、获奖成果为第一作者;
第二、校级先进包括: 校优秀教师、校先进工作者、优秀共产党员、工会积极分子、校档案工作先进个人等;
第三、同一级别岗位聘用中,如果人数超出额定比例时,由档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讨论确定;
第四、首次聘用时,业绩成果为任现职以来取得,截止到2014年6月30日。
六、附则
本《岗位聘用条件》由档案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负责解释,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文件和学校规定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