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档办函(2016)7号
各市(地)档案局,绥芬河市、抚远市档案局,省农垦总局、省森工总局、哈尔滨铁路局,省(中)直各单位、在哈大专院校档案部门:
按照《国家档案局办公室关于举办“档案与民生”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》(档办函〔2016〕68号)要求,为配合今年6月9日“国际档案日”宣传活动,展示档案工作与民生的紧密联系及档案工作者服务民生的创新举措,省档案局决定举办“档案与民生”征文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征文主题
档案与民生
二、征文内容
1.档案、档案工作与民生的密切关系及具体事例;
2.各级档案部门在建立健全档案事业“三个体系”过程中服务民生的新思路、新举措等;
3.档案工作者为民生服务的体会和感悟。
三、征文要求
1.作品须原创,内容健康,主题突出。
2.参照征文内容自拟题目,体裁不限,文字简洁精炼,字数2000字以内。
3.征文统一用A4纸打印,首页左上角标注“档案与民生”字样。投稿时请同时以word文档格式报送电子版,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。
4.来稿请注明作者姓名、工作单位、通讯地址、邮编、联系电话。
四、征文评选
1.省档案局专门成立征文评选委员会,负责征文评选推荐工作。征文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档案局教育宣传法制处。
2.征文活动设一等奖3名,二等奖6名,三等奖10名,优秀奖及优秀组织奖若干名,并颁发证书。获奖征文将在黑龙江档案信息网和黑龙江档案杂志上刊登,并统一由省档案局向国家档案局“档案与民生”征文评选委员会推荐,参加国家档案局举办的“档案与民生”征文评选。
五、相关要求
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征文活动,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,积极参与。各市地、省管县档案局要做好本地区的征文组织工作,汇总后报送省档案局教育宣传法制处。
联系人:田明、张长红
联系电话:0451-87701813
邮箱:hjxfzc@163.com
地址: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48号
邮政编码:150001
黑龙江省档案局办公室
2016年4月7日